中国外汇管理局去年底发布一个通知,对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问题作出说明。这个通知的第五条规定,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非营利性机构捐赠,应持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过公证并列明资金用途的捐赠协议,境外非营利性机构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文件到银行办理。这一条款引起中国一些以接受境外慈善捐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民间组织的注意。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先生说:
“政府的一些担心国家正在处在变革的时期,对于这个社会发展还没做好准备,(有)很多社会矛盾。那么它担心国际上的资金进来的时候会不会对国家安全产生影响,我觉得这种担心有它合理的一面。但是问题就是说出台一个政策、法律的话,你应该要有依据,要能够解决问题,要能方便大家做这些事。外汇局的新的规定呢,一方面它也有积极的一面,它明确了即便是在工商部门注册的这些公司也是可以享受非赢利机构接受国际非赢利机构捐款这样一个待遇,不需要交营业税。但另外一个方面把捐款程序变得特别复杂。”
中国这个有关外汇捐款管理的通知于3月1号开始生效。万延海先生说,政府这一有关接受外汇捐款的新规定手续复杂,会给他们接受外国捐款带来困难:
“比如说它要求提供公证的赠款协议, 那么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怎么公证呢?在哪里公证?那么现在我们得到的消息就是说在北京,在云南,那么有一些当地的公证机关要求基金会的人到中国来跟中国的组织来一起做公证。这个看起来不太符合现实。如果你没有公证机关公证的赠款协议,国外的钱打到你帐户上你也拿不到钱。”
2002年成立的爱知行研究所是致力于艾滋病防治教育,患者救助的民间组织。它公开在海外筹集资金,用于安全套在中国的发放和艾滋病防治教育。万延海先生说,新规定还可能带来另一个问题:
“他要求国际的这些机构要有非赢利注册的资格。那么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各国的法律不一样。那么有一些慈善团体它在它自己本国是注册为社团法人的,也有一些慈善团体是注册为企业法人的。不是说所有从事公益性活动的这些机构在它自己的国家里面它都是注册为社团法人。这样的话,如果他没有在本国有社团法人的话,那么他给你提供赠款的话,他是要交税的。”
万延海先生注意到,中国这个通知要求银行在为境内机构办理接受境外捐款业务时,要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可疑和异常外汇收支信息,但并没有说明何为“可疑和异常”情况。万延海先生说:
“我们准备给外汇局要写信询问这些问题。基本上如果这个政策执行下来的话,那么民间组织的情况就完全被控制了。它如果要不想让你把钱拿到的话,你会变得很困难。”
2004年成立的浙江爱心工作组是中国第一家由志愿者组成的同伴教育团体,主要在同性恋人群中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该组织负责人王龙先生说,海外捐款对中国民间独立艾滋病防治组织相当重要:
“国家没有出台一个对NGO(非政府组织)国内的草根组织的一个直接的支持,没有这方面的支持。你全国很多组织呢,那么这些组织都是靠比较大的组织接受国外的资金,然后从他们那儿能得到一些资金。很多组织都是这样才生存啊。包括东北的其他的一些组织,它都在接受国外的资金,包括成都的。这些资金来了以后,他们也同时在支持其他一些组织。”
最近几年,中国各地环保,艾滋病防治教育,法律援助等多种民间组织迅速增加。民政部数字显示,全国有大约40万注册的援助机构,但学者估计实际援助机构数字可能高达300万家。王龙先生也担心,中国外汇捐赠管理的新规定会使他们这类民间组织的发展陷入困境:
“这个政策肯定对民间组织有一定的问题的。因为你现在民间组织接受国外的支持的话,你这个钱很难…, 原来嘛你钱来了以后,国家也不管你什么事情,只要你是用于工业方面的。现在问题呢这样一搞的话,所有的事情都要经过那么复杂的一个手续。而且民间组织要接受这些资金非常困难。对民间组织的生存会产生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这样的话, 那些NGO就很可能会解散一部分。
以上是本台记者安培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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